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和《天目山实验室人员聘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公开报名、综合考察及实验室审定,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位学历 | 毕业院校 | 拟录用岗位 |
1 | 沈丽萍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厦门大学 | 内控与审计专员 |
2 | 刘晶晶 | 女 | 硕士研究生 | 日本中央大学 | 档案与资产 管理专员 |
3 | 吕 涛 | 男 | 硕士研究生 | 浙江工业大学 | 安全与保密专员 |
4 | 周艺萍 | 女 | 硕士研究生 | 东北林业大学 | 财务专员 (劳务派遣)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天目山实验室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9308055